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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酬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预扣预缴

更新时间:2020-11-17 07:17:48 1383

稿酬所得:

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减按70%后为应纳税所得额。

计税公式:

预扣税率:20%

预扣预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800)*(1-30%)*20%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1-20%)*(1-30%)*20%


案例讲解:

老王在某社出版《个人所得税实务》一书,一次性的稿酬收入为50000元,则:

按修订前的个税规定,老王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税所得额=50000×(1-20%)×70%=28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28000×20%=5600元

3-6月,将进行汇算清缴,而综后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将按照综合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进行计算。如果没有其他收入,则汇算清缴时,将会被退税。

本文关键词:收入 预扣 稿酬 所得额 应纳税 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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