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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2020-11-08 20:07:09 1941

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意思

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意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非全日制用工要交社保吗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

根据我国《》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社会保险报销事宜,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

非全日制合同的坏处

一、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全日制用工如果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企业是需要给二倍工资的。
但非全日制用工就可以只订立口头协议,而不用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企业也不存在着二倍工资的风险。

二、企业可以随时终止非全日制用工,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全日制用工,很多情况下,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企业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员工依据企业的法定过错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也是一样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但是,在非全日制用工模式下,企业只要不想继续使用这个非全日制员工,企业就有权随时通知员工终止用工,而且还不用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另外,即使企业存在着法定过错(比如企业未及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员工的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的员工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企业一样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这样一来,使用非全日制用工,企业用工潜藏的经济成本,大大减少了。

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务吗

一般来说非全日制用工属于劳动关系。从法律关系的角度看,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根本区别在于劳动过程的控制。劳务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依据合同约定履行,劳动者支出劳动的过程和形式不受用人单位的控制,即双方具有平等性,适用民法调整。劳动关系的劳动过程是由用人单位的控制来实现的,即劳动者应当在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主管人员的指挥下提供劳动。对于劳动者违纪行为,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规定行使处罚权,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享有劳动法上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非全日制用工包括哪些

非全日制用工,即以小时计酬为主的用工形式。内容包括:
第一,劳动时间。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二,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三,合同解除。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 知对方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非全日制用工试用期为多久

《》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2003年5月30日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也作出了同样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以法律的形式首次明确提出非全日制劳动不得约定试用期,在非全日制用工的试用期问题上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

全日制用工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

一、劳动合同

全日制用工:双方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以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口头协议约定。

二、试用期

全日制用工: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社会保险

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缴纳五险(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
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

四、劳动关系的数目

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五、工作时间

全日制用工:实行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一般平均每日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工作时间根据与用人单位协商后,自由安排,较为灵活。

六、工资标准

全日制用工:计酬方式双方当事人可约定,最低月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以小时为主计劳动者报酬,最低小时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七、工资支付周期

全日制用工:按月发放
非全日制用工:最长不得超过15天发放

八、劳动合同终止

全日制用工:法定条件、法定程序可解约
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劳动者可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九、经济补偿金

全日制用工:有
非全日制用工:无

十、加班费、带薪年休假

全日制用工:有
非全日制用工:无

内容扩展

一、非全日制用工工伤认定是如何的?
1、非全日用工也是需要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2、此种情况下单位往往没有够没社会保险,法律上没有强制性要求。
3、单位如果给你购买了集体工伤保险,其实就是一个人身意外险,也是可以获得一部分理赔,但并非强制性义务。

二、非全日制用工终止用工的规定有哪些?
非全日制用工终止用工和全日制劳动者的终止劳动合同也是有区别的。主要是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没有那么多条件,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非全日制用工正在做的工作尚未做完,或是对对方正在做的工作不满意,则要慎重考虑,因为这有可能给对方造成损失,引发争议和赔偿要求。

三、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没有五险一金?
根据《》规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关系来说,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应当为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本文关键词:用工 非全日制 劳动合同 劳动者 用人单位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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