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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2-02 05:22:14 1041
个人所得税税率:应征税
额与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的关系如下表所示。
个人所得税税率(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 ||||
级数 | 全月应征税 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
含税级距 | 不含税级距 | |||
1 | 不超越 1500元的 | 不超越 1455元的 | 3 | 0 |
2 | 超越 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 超越 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 10 | 105 |
3 | 超越 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 超越 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 20 | 555 |
4 | 超越 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超越 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 25 | 1005 |
5 | 超越 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超越 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 30 | 2755 |
6 | 超越 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超越 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 35 | 5505 |
7 | 超越 80000元的部分 | 超越 57505元的部分 | 45 | 13505 |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依照
税法规则
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
个税计算办法 :个税=应征税 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征税 额=工资总额-社保个人缴交额-住房公积金个人缴交额-免征额。
工资总额是指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状况 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个人社保缴交额、住房公积金个人缴交额即为员工当月应缴交的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 总额,由企业代缴代扣。
免征额:依据 2011年9月1日以后开端 实施 的个税法规则 免征额为3500元,
举例阐明 :
王某工资总额为10000元,社保个人缴交额为1000元,住房公积金个人缴交额为500元。
则其应征税 额为10000-1000-500-3500=5000元,则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55元,其应交纳 的个人所得税为5000*20%-555=4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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